交通部鐵道局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
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執行方案
壹、依據
一、交通部鐵道局111年1月22日核定「交通部鐵道局推動建設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廉政平臺』實施計畫」。
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強化機關廉政經營責任制度,落實風險控管作為」具體策略。
三、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5條「預防性反貪腐政策及作法」、第13條「社會參與」。
貳、目標
期藉由本方案之推動,跨域結合相關業務主管、司法等機關力量,以先期、即時協助及預防之積極作為,主動對外展現本局廉潔、透明推動優質公共工程之決心。同時杜絕外力干擾、請託關說,減少本項建設期間之黑函檢舉、誣控濫告,保護同仁勇於任事,維護廠商合法權益。並定期公開本案採購、工程施作、品質稽核、社會關心事項等資訊,建立公開透明制度,踐行正當採購程序,爭取民意認同,協助重大公共工程案件如期如質完成,達成施政目標。
參、執行成員
一、召集人:交通部鐵道局局長
二、副召集人:交通部鐵道局副局長
三、執行秘書: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下稱北工處)處長
四、工程組:土木建築組組長、機電技術組組長、北工處工事科科長、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北段鐵路、系統機電工程設計監造)、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南段鐵路工程設計監造)
五、品質管理組:工程管理組組長、政風室視察、北工處運務及安全衛生科科長、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
六、秘書組:秘書室主任、北工處秘書室主任、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
七、資訊組:資訊室主任、政風室視察、北工處綜合科科長、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
八、司法組:政風室主任、北工處政風室主任、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
九、其他:視本建設施工期間之業務需要須設立小組
肆、分工事項
一、召集人:擔任本平臺啟動儀式暨廉政交流座談會主持人。
二、副召集人:統籌本執行方案事務。
三、執行秘書:本項建設係北工處負責執行,爰由北工處處長主持聯繫會議及廉政平臺規劃及執行。
四、工程組:於建設之施工期間各次聯繫會議,提報工程進度及工程遭遇待解決之困難及疑慮,與司法、工程、工安等機關交流。
五、品質管理組:建設之施工期間辦理工程品質稽核(視需要邀請司法、工程、工安等機關廉政平臺窗口陪同觀摩),並於各次聯繫會議中彙整提報工程品質查核、災害防救、運務安全管理及遭遇待解決之困難及疑慮,與司法、工程、工安等機關交流。
六、秘書組(公關、陳情事項):協助啟動儀式及座談會邀請卡(請柬)寄發、媒體記者邀請及發布活動新聞等,及定期聯繫會議、工程督訪、法令宣導……等會場行政相關事宜。
七、資訊組:將聯繫會議資料、本項建設採購過程相關文件、施工計畫、工程監視畫面、施工照片等資料,佐以說明工程進度、施工現況及品管等資訊內容,定期上傳相關網頁(增設廉政平臺專區),並隨時更新資訊。
八、司法組:籌辦本平臺啟動儀式暨廉政交流座談會、建置與廉政平台之司法(警察)、工程、工安等機關之諮詢管道及聯繫窗口,並得依循廉政體系與各級檢察機關建立通報及資訊交流機制;於聯繫會議中彙整各陳情資訊及機關處理情形。
九、其他:視本建設施工期間之業務需要,辦理相關業務。
伍、推動態樣、具體措施與規劃時程
推動態樣 |
具體措施與執行要項 | 規劃時程 | 備註 |
一、辦理廉政平臺啟動儀式暨交流座談會 | 邀請廉政平臺指導機關(構)、執行機關、承攬及設計規劃、監造廠商,相關業務機關,司法(警察)機關,中央、地方民意代表或意見領袖,其他認有參與交流座談需要之機關或社會團體,說明本工程規劃、設計、發包及後續履約管理(工程進度與施工問題處理)等資訊為主軸,並邀請與會貴賓參與廉政平臺啟動儀式,展示本局廉政決心。 | 原則於廉政平臺啟動時辦理。 |
1.相關業務機關,如交通部業管單位、桃園市政府捷運局等。 2.司法(警察)機關,如法務部廉政署、轄區地檢署、調查局(轄區處、站)等。 3.中央、地方民意代表或意見領袖(視需要)。 4.其他認有參與交流座談需要之機關或社會團體,如工程會、勞委會職安署、環保署、主(審)計業務主管機關、NGO團體等(視需要)。 |
二、定期召開聯繫會議 | 定期聯繫會報原則每 4-6 個月召開 1 次,視業務需要彈性調整,惟至少每年召開1次;工作小組就「工程品質管理」、「安全管理」、「公關行銷」、「陳情建議」、「資訊公開」、「司法聯繫」等事項,於聯繫會報中提報工作情形及成果,並得視會議討論提案、專案報告性質,邀請相關單位與會,俾利與會者更全方位瞭解本工程所遭遇之各項問題及處置作為,並提供意見交流之機會;配合工程施工重要里程碑,適時對外行銷工程執行成果。 | 至少每年召開1次。 |
1.工作小組就負責業務職掌,蒐集彙整資料報告。 2.相關單位,如上級指導機關、相關業務機關、司法(警察)機關、工程會、承攬及監造廠商等,得受邀列席參加。 |
三、工程督訪 | 邀請工程會、司法(警察)機關、媒體記者、學者專家……等,透過實地訪視與督導,敦促工程主辦機關,避免缺失,同時讓外界充份瞭解,避免質疑;或因應實際需要,安排相關單位至本工程施作現場進行實地訪視。 | 適時辦理。 | |
四、專案稽核(查) | 評估施工監造、履約管理、品質控管、估驗計價、驗收結算各階段採購作業可能產生風險,除透過現行三級品管制度、工程督導手段外,適時以工程相關計畫是否依期程提報、計畫是否符合相關管理作業規定、工地安全衛生管理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及鐵路沿線施工安全須知、工地即時監控系統作業規定、估驗計價是否落實等項目實施專案稽核,防止風險發生或擴大,以確保施工品質。 | 適時辦理。 | |
五、建構行政透明化作業 | 於本局官網增設「廉政平臺專區」,以利揭露方案資訊及鼓勵各界善用方案機制進行意見交流;另應於網頁中即時公開工程相關資訊,及定期聯繫會議紀錄,供外界瞭解工程各階段之施工進度、監督管控作為及相關承諾事項。 | 定期更新網頁資訊。 | 本項建設採購過程相關文件、施工計畫、工程監視畫面、施工照片、施工工法及新聞等資料,並適當說明工程進度、施工現況及品管等資訊內容。 |
六、落實廉政倫理登錄及建置司法聯繫窗口 | 本工程主辦機關承辦人員於辦理採購招標及契約變更設計等程序如受有不法外力介入,或遭遇暴力威脅及利誘時,通知政風單位聯繫廉政平台司法(警察)機關窗口及時介入偵查,必要時並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函送偵辦。另應善用廉政倫理事件登錄機制自我保護,向機關政風單位報備登錄。 | 遇案辦理。 | 政風室建置與司法(警察) 機關之諮詢管道及聯繫窗口,並得依循廉政體系協同交通部政風處、法務部廉政署等與各級檢察機關建立通報及資訊交流機制,俾利工程履約過程涉及不法疑義等問題之及時處理。 |
七、辦理法令宣導研習 | 不定期邀請廉政署、檢察機關或專家學者進行法律實務宣導,加強執行機關同仁、承攬、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單位) 等相關工程人員之正確司法觀念及對契約責任之瞭解。 | 適時辦理。 | 以採購各階段可能涉及之廉政風險、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律知識為主要宣導內容。 |
八、行銷廉能透明形象及社會參與活動 | 不定期辦理廉能透明建設成果及社會參與之公關宣導活動,適時對外行銷相關工程執行成果,以強化本局優質形象。 | 適時辦理。 | 得結合各項活動(如配合工程施工重要里程碑、定期聯繫會議)適時辦理。 |
九、其他 | 視本建設施工期間之業務需要,辦理相關業務。 | 適時辦理。 |
視業務需要辦理,型 式不拘。 |
陸、經費來源
有關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執行所需經費,由推動建設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工程管理費項下支應。
柒、獎勵措施
一、執行本廉政平臺相關工作小組,如績效卓著者,得視其效益性、創意性及貢獻程度……等事由,對主辦有功人員或協辦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敘獎。
二、配合執行本廉政平臺相關單位,得視參與同仁投入心力,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核予適當之獎勵。
三、執行本廉政交流暨行政透明有功人員如係人事、主計、政風人員,各自依循該體系相關獎勵規定辦理。
捌、 其他
本執行方案奉核定後實施,並得視實際執行情形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