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監理

營運監理範圍

營運監理事項

鐵路監理實施對象依鐵路法所稱之鐵路,包括國營鐵路、地方營鐵路、民營鐵路及專用鐵路。其營運作為由交通部與本局,依據鐵路法及相關子法、合約規定以及其他法規(如勞動基準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進行監理,監理事項摘要分類如下:

開始營運 客貨運輸 行車人員 設備檢修 安全管理 檢查 協調/其他
  • 重要設備竣工檢查
  • 履勘
  • 核准營運
  • 運價核准
  • 時刻表備查
  • 營運定期表報(月/季/年)
  • 行車實施要點核准
  • 運送契約備查
  • 體格檢查
  • 技能檢定
  • 駕駛檢定給證
  • 值勤作業規定
  • 值勤前酒精濃度檢測
  • 路線
  • 車站
  • 機車車輛
  • 電力
  • 號誌
  • 通訊
  • 修建養護作業要點核准
  • 安全管理專責組織
  • 安全管理報告
  • 事故事件報告及說明
  • 事故調查
  • 應變計畫
  • 定期檢查
  • 臨時檢查
  • 政策配合
  • 界面協調
  • 國際合作
  • 文化資產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