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品質管理

交通部鐵道局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並落實政府採購法第70條工程採購品質管理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期使參與施工任務之單位及成員,有作業標準可依循,俾據以建立施工品質管理體系並確實執行。

 

公共工程三層級品質管理架構圖

 

品質管理之主要工作項目

施工廠商 監造單位/工程分局 鐵 道 局
  1. 訂定品質計畫並據以推動實施
  2. 成立內部品管組織並訂定管理責任
  3. 訂定施工要領
  4. 訂定品質管理標準
  5. 訂定材料與設備及施工檢驗程序並據以執行
  6. 訂定自主檢查表並執行檢查
  7. 訂定不合格品之管制程序
  8. 執行矯正與預防措施
  9. 執行內部品質稽核
  10.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1. 訂定監造計畫並據以推動實施
  2. 成立監造組織
  3. 審查品質計畫並監督執行
  4. 審查施工計畫並監督執行
  5. 抽驗材料與設備品質
  6. 執行施工抽查
  7. 執行品質查證(段隊)
  8. 執行品質稽核
  9. 矯正與預防措施追蹤改善
  10. 實施工程稽核(分局)
  11.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1. 擬定各項作業標準程序
  2. 訂定設計規範
  3. 訂定施工規範
  4. 訂定ISO品質文件
  5. 訂定年度工程督導計畫
  6. 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7. 實施工程督導
  8. 辦理獎懲

 

本局品管組織架構

      為確保本局工程品質能合乎要求水準,管理作業能確實依照規定程序進行,必須使凡參與本局各項工程之施工廠商、受委託監造與規劃設計之顧問公司、本局各工程分局與局本部各組室等各單位人員均能本於品質、安全為首要之理念全力以赴,共同戮力以達成任務。

      本局品保系統執行之組織架構分為三層次:「品質督導」、「品質查證」與「品質管制」

 

獎勵措施

      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辦理之工程,如經工程會、交通部工程施工查核成績優良,查核成績達85分以上者,由工程分局代表本局頒獎表揚(表揚範本如下)。

 

表揚範本